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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商說如不參與更新,會被強制拆除,真的是這樣嗎?對於不參與更新的原地主將如何處理,如何保障不參與更新者的權益?

    都市更新有多數決的制度,即對少數不願配合者具有強制性,以不影響大多數人權益為原則,但對於不同意的少數人,仍然要尊重其意見。在審議上,實施者針對不同意戶部分會先行溝通協調或請委員會排除於更新單元範圍,而不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地主自己也要儘早提出反對意見,以供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府於111年11月23日公告修訂「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未來都市更新案件經過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審議後,若仍有不同意戶,實施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協調仍無共識後,可以申請協助拆遷,當然先前必須多次協調。實施者申請代拆後市府也會盡力積極扮演協調角色,若再行協調仍不成,最後即會訂定期限執行拆除作業,當然市府會更期望實施者與住戶之間能先行協調成功,這是最圓滿的結果。(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

    【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須要全部地主同意嗎?要達多少同意門檻比例才能辦理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條例有多數決的制度,只要超過法定同意門檻,即使沒有取得所有住戶同意,也是可以申請都市更新事業。

    依108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之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事業概要應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1/2以上之同意比例後始得提出申請;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之同意比例則分別為(1)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2;(2)一般更新地區內:3/4;(3)非屬更新地區內自劃更新單元:4/5。另倘同意比例已達事業計畫門檻規定者得免擬具事業概要,可逕行擬訂事業計畫。(都市更新條例第22、37條)

    【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有無上限規定?

    一、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1.5倍之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0.3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且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第85條所定施行細則之規定。

    二、各級主管機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8條劃定或變更策略性更新地區,屬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方式辦理,且更新單元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以上者,其獎勵後之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2倍之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0.5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



    資料提供/內政部營建署

     
  • 都市更新須要全部地主同意嗎?要達多少同意門檻比例才能辦理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條例有多數決的制度,只要超過法定同意門檻,即使沒有取得所有住戶同意,也是可以申請都市更新事業。
    依108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之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事業概要應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1/2以上之同意比例後始得提出申請;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人數與其所有產權面積之同意比例則分別為(1)迅行劃定更新地區:1/2;(2)一般更新地區內:3/4;(3)非屬更新地區內自劃更新單元:4/5。另倘同意比例已達事業計畫門檻規定者得免擬具事業概要,可逕行擬訂事業計畫。(都市更新條例第22、37條)
    【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建商說如不參與更新,會被強制拆除,真的是這樣嗎?對於不參與更新的原地主將如何處理,如何保障不參與更新者的權益? 

    都市更新有多數決的制度,即對少數不願配合者具有強制性,以不影響大多數人權益為原則,但對於不同意的少數人,仍然要尊重其意見。在審議上,實施者針對不同意戶部分會先行溝通協調或請委員會排除於更新單元範圍,而不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地主自己也要儘早提出反對意見,以供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府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已於108年7月24日發布實施「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未來都市更新案件經過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審議後,若仍有不同意戶,實施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協調仍無共識後,可以申請協助拆遷,當然先前必須多次協調。實施者申請代拆後市府也會盡力積極扮演協調角色,若再行協調仍不成,最後即會訂定期限執行拆除作業,當然市府會更期望實施者與住戶之間能先行協調成功,這是最圓滿的結果。(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
    【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