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住都中心促修法 處理社宅租霸
新北住都中心為加速處置承租社會住宅,卻積欠租金且不願依約搬出的「租霸」,近日公告將與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合力推動《公證法》修法,以維護社宅資源公平性;目前該修正案已完成立院一讀程序,有望在今(2022)年內三讀通過。
新北住都中心指出,依照現行規範,社宅管理機構需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命欠租人搬離社會住宅,過往該中心處理此類社宅欠租個案,僅民事訴訟程序便需耗費7到8個月的時間,不僅曠日廢時,更使社宅資源未能有效利用。
強化公證書執行力 縮短欠租處置時程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家寅表示,此次《公證法》修正案,擬修正內容為第13條關於強制執行效力的規定,若順利完成修法,將能擴張、增強公證書的執行力,未來房東不必等租期屆滿,即可依據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遷讓,避免欠租人利用冗長訴訟程序拖延時間,保護市府權益。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待《公證法》修法通過後,往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只要欠租達2個月,或租賃雙方協議終止租約,住都中心即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此項措施將適用於所有由新北住都中心經管的社宅,以促使社會住宅的居住名額盡快釋出,輪替給真正需要的民眾。預計在公證單位的協助下,此類個案的處理時間將可縮短至1到3個月左右。
※本文轉載自住展房屋網
新北住都中心指出,依照現行規範,社宅管理機構需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命欠租人搬離社會住宅,過往該中心處理此類社宅欠租個案,僅民事訴訟程序便需耗費7到8個月的時間,不僅曠日廢時,更使社宅資源未能有效利用。
強化公證書執行力 縮短欠租處置時程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家寅表示,此次《公證法》修正案,擬修正內容為第13條關於強制執行效力的規定,若順利完成修法,將能擴張、增強公證書的執行力,未來房東不必等租期屆滿,即可依據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遷讓,避免欠租人利用冗長訴訟程序拖延時間,保護市府權益。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待《公證法》修法通過後,往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只要欠租達2個月,或租賃雙方協議終止租約,住都中心即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此項措施將適用於所有由新北住都中心經管的社宅,以促使社會住宅的居住名額盡快釋出,輪替給真正需要的民眾。預計在公證單位的協助下,此類個案的處理時間將可縮短至1到3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