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重建完工 陳宗彥:助民眾重展新生活
「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都市更新重建案」舉辦謝土暨完工典禮。
因美濃地震而倒塌的台南維冠大樓,歷經6年時間重建完成,正式更名為「出雲居」。日前,該案舉辦謝土暨完工典禮,副總統賴清德及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均親自出席,更新後為一棟地下3層、地上15層的住商大樓,共計48戶,讓民眾能重返家園展開新生活。
陳宗彥表示,105年地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多人傷亡,當年他正於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服務,與市府團隊秉持人溺己溺的精神,一同肩負起救災的職責,以同理心、多面向照顧等災後重建原則,提供震災應變處置作為、給予罹難者家庭治喪關懷協助等,並爭取中央復建經費,協助災民推動災後復建工作。
陳宗彥表示,105年地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多人傷亡,當年他正於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服務,與市府團隊秉持人溺己溺的精神,一同肩負起救災的職責,以同理心、多面向照顧等災後重建原則,提供震災應變處置作為、給予罹難者家庭治喪關懷協助等,並爭取中央復建經費,協助災民推動災後復建工作。
維冠大樓重建,除部分所有權人不願原址重建,臺南市政府運用善款,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土地產權外,對於希望原地重建的所有權人,則以透過都市更新方式,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而重建期間,內政部為協助民眾儘速辦理家園重建,於105年核定補助臺南市政府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協助原屋主自發性地組成都市更新會,並於隔年核定都市更新會重建規劃補助經費及更新會行政作業費共150萬元,以加速災後重建相關作業。
陳宗彥指出,為避免地震造成中高樓層倒塌,減少重大生命財產損傷,內政部去年5月已完成都市更新條例修正,針對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物,得簡化政府代為拆除程序,適度放寬容積獎勵;並於去年11月發布耐震能力不足認定辦法,讓地方政府得以執行,落實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陳宗彥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都更、輔導危險建築改善或重建,以提升國內建築安全、優化國人居住環境及守護國民居住安全。
今日的完工典禮出席貴賓,包括副總統賴清德、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臺南市長黃偉哲、維冠金龍都市更新會理事長楊寧廷、營建署長吳欣修與深耕貢獻地方的民代、基層村里長及市府人員、當地居民共同觀禮。
台南維冠大樓重建完工後,為一棟地下3層、地上15層的住商大樓。(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