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更二箭」再放寬  山坡地降門檻重建等3大修正項目上路

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23/12/18

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

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地區內的危險建物,台北市府放寬依法畫定為迅行更新地區。(截自googlemap) 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地區內的危險建物,台北市府放寬依法畫定為迅行更新地區。(截自googlemap)
台北市市長蔣萬安為加速台北市老舊建物都更重建,推動防災型都更、整宅專案等都更5+2箭政策,其中第二箭「法放寬」近期通過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針對「自劃單元及事業計畫全面開放併送」、「山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放寬商業區都更案後院深度比」等三項目發布實施上路。

「自劃單元及事業計畫全面開放併送」為修正自治條例第十五條,非更新地區之老舊建物申請都更時,原規定範圍內皆為六層樓以下建築物者可同時申請自劃單元及事業計畫,本次修法後非屬更新地區之老舊建築物倘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者皆可併送自劃單元及事業計畫,節省時程,加快都市更新推動速度。

「放寬商業區都更案後院深度比」係刪除原自治條例第十八條後段商業區都更案後院深度比,回歸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深度比規定,避免法規疊床架屋,並增加商業區建築物辦理都市更新時之規劃彈性。

「山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針對依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公告之山坡地,以及台北市公告之「台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地區」(簡稱山限區),範圍內如有「須拆除重建」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等危險建築,得經市府依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以辦理都更重建,並酌予放寬建築物高度、建蔽率;如果未能依核定後之容積重建者,得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或都市計畫變更檢討建築物高度,以達兼顧坡地環境安全及改善居住環境之雙贏效益。

台北市更新處表示,此次自治條例發布實施後,相關配套法令將配合修訂,亦將視後續實務推動狀況滾動檢討修正,以達簡政便民之效。除了此次修法精進措施外,市府會持續推動並改進都更5+2箭政策,自各面向精進都市更新機制,加速推動台北市都市更新,打造安心住屋的的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