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程獎勵再減2% 雙北危老申請再補件享寬限期
《危老條列》上路迄今4年多,雙北申請案量占全國受理案量近6成,不過,危老重建的8%時程獎勵即將在5月11日之後降為6%,為了鼓勵民眾參與危老重建,雙北市紛紛祭出緩衝期,凡於11日到期前先遞送申請書,新北市未齊備的文件在75天內補齊,仍可享有8%時程獎勵,而北市規定則是在60天內補齊相關文件。
根據《危老條列》第6條規定,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將給予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的時程獎勵,之後會逐年遞減,但如果重建計畫內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再給予基準容積2%規模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0.5%規模獎勵。
以北市建管處的規定,申請人應於110年5月11日前到期申請重建計畫,掛件方式以臨櫃方式申請者,應於110年5月11日下午17時30分前向建管處提出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者,以不超過110年5月11日的郵戳為憑。
如果在此期間提出申請,如果被通知未齊備文件,北市規定於60日內,而新北則為75天內備齊補正相關文件後,均適用8%的時程獎勵,起造人宜把握時機確保權益。
※本文轉載自住展房屋網
根據《危老條列》第6條規定,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將給予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的時程獎勵,之後會逐年遞減,但如果重建計畫內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再給予基準容積2%規模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0.5%規模獎勵。
以北市建管處的規定,申請人應於110年5月11日前到期申請重建計畫,掛件方式以臨櫃方式申請者,應於110年5月11日下午17時30分前向建管處提出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者,以不超過110年5月11日的郵戳為憑。
如果在此期間提出申請,如果被通知未齊備文件,北市規定於60日內,而新北則為75天內備齊補正相關文件後,均適用8%的時程獎勵,起造人宜把握時機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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