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要出資?一坪能換回一坪? 老屋重建必問7大關鍵題

教戰手冊

發布日期2022/11/29

作者房論見

與建商簽訂合建契約時需要留意重建方式、分配條件等事項。(圖/新北市住都中心提供) 與建商簽訂合建契約時需要留意重建方式、分配條件等事項。(圖/新北市住都中心提供)
政府近年大力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不少住戶關注自家住宅是否可以重建?同時也關心都更跟危老的差別在哪裡?重建時間會不會很長……等,關於住戶及地主切身相關的重建問題,《財訊》這次邀請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祕書長彭彥祥,以及亞伯土地開發公司經理、也是績優危老推動師黃映慈,協助有意重建住戶一目了然其中眉角。

Q1 老屋重建選擇都更或危老有何差別?
首先,在重建面積部分,危老沒有最低面積限制,都更開發面積基地至少要有1000平方公尺以上,也就是約300坪以上,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法定申請送件的面積。而同意門檻部分,危老必須取得100%所有權人同意,都更是採多數決,須取得75%及80%所有權人同意。 至於容積獎勵方面,由於過去都更採獎勵審查制,獎勵額度不明確,但在都更修法過後,將朝向行政審查制,讓審查加速、獎勵額度明確化。 目前都更獎勵上限是法定容積的1.5倍或是原容積+法定容積0.3倍,另外可申請海砂屋獎勵;危老獎勵上限是法定容積1.3倍或是原容積的1.15倍,而危老時程獎勵可額外增加10%,但逐年遞減,至今時程獎勵已遞減至4%,取而代之是以規模獎勵,申請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可獎勵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獎勵0.5%。目前若要維持10%容積獎勵,須重建基地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 在審查時間上,由於都更是透過公正、公開、透明機制下進行,必須舉行至少兩次公聽會,並通過幹事會、聽證及審議會等會議,讓政府代為審查,對屋主較有保障,但程序上也相對繁瑣冗長,動輒數年,而危老是擬定重建計畫書送件審查,只要符合規定,短則2個月就能通過核定。


Q2 有意重建,住戶需要出錢嗎?
重建是否要出錢取決於重建的方式,彭彥祥整理3種常見的都更危老重建方式: 1.合建分屋:地主出土地,建商出資金與專業技術,雙方談出的分配比例不外乎是5:5、6:4、7:3,假設建商分得新建物的40%,原屋主分得新建物的60%,這時候同屬都更危老範圍內的屋主則是分配這60%的新建物。 2.權利變換:建商付出資金成本,重建完工後換回資金成本的新房子,若所在地區及區域性好,新房子價值高、又有增值空間,就有利潤可取。屋主與地主面對權利變換,經過現行的都更估價制度,有一種齊頭式平等的現象,但對於少數的屋主可能會感到不公平(比如1樓、頂樓住戶認為自家更具價值性),這就需要建商、地主雙方積極協調與溝通。 3.委建:就是自主都市更新的概念,自己出土地、出資金,委託建經公司或顧問公司管理,最常見的方式是由地主向銀行申請融資,也就是拿土地去抵押設定借錢蓋房子,不必分坪數給建商,建商只賺取專業的代工費用。


Q3 參與重建後,房子可以一坪換一坪嗎?
一坪換一坪要先釐清是室內面積一坪換一坪,還是權狀一坪換一坪。是否可以一坪換一坪,答案是不一定。黃映慈指出,要取決於土地的使用分區及容積獎勵、以及區域行情,若台北市第三種住宅區的2層樓老舊建物,有機會室內一坪換一坪;若是4層樓的老舊公寓、室內面積基本上較難一坪換一坪,但若能同時申請都更及海砂屋獎勵,是有可能換回室內面積。另外在商業區、容積率較高的地區,4層樓的老舊公寓仍有機會可室內一坪換一坪。

Q4 合作興建契約書要注意哪些重點事項?
1.合作的方式要寫清楚,是合建還是委建?合建,地主的土地不需要抵押設定,資金由建設公司負擔;委建,若地主是用土地融資的方式那就會需要抵押地主的土地。2.分配條件,分配的比例多少、車位分配、租金補貼、搬遷費。3.稅費的負擔。4.工程的責任、期限與保固。5.違約罰則及解約條件,另外一定要簽有期限的合約,明定整合期多久,若在期限內尚未整合成功,則地主可以選擇解約。


Q5 在重建期間,住戶會如何安置?
若是與建方合建,建方一般會提供租金補貼給地主,地主就可以用租金補貼費用去找房子。若是地主自建、委建,因建商或代理實施者只是賺取代工費用、服務費,因此重建期間的房租費用,就要由地主、屋主自己負擔。


Q6 房屋重建的找補機制,要如何與建商協議呢?
與建商合作老屋重建時,依照各地主的自身狀況,會出現因應的找補機制。而通常在規畫蓋新房子時,建商會調查地主個人需求,諸如希望未來分回坪數的大小,找到最適當的坪數後,再去規畫興建。 在此前提下,地主也會依照自身狀況與建商討論,通常是地主想要未來過世後把房子繼承給多位小孩,所以依照可分得的坪數,分回2或3戶的小坪數單位;如果可分得的坪數沒那麼多,也可由雙方談好的每坪房價來彌補。也有屋主想要分房也想分錢,所以選擇分回較小坪數的單位,多餘的部分以房價計算取回現金。


Q7 現在會不會有建商蓋一半倒閉的風險?
現在改建房屋都一定要做信託,建商或地主把建案的土地、興建資金信託給信託業者(一般是金融機構),建立信託專戶,此時土地的所有權移轉到銀行名下。 合建廠商會將起造人名義變更為建經公司,由銀行負責土地產權信託及信託專戶資金保管,統一由信託專戶撥付各款項,以確保「專款專用」,並且有續建續銷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