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拍版定案! 稅率調高4.8%最快明年7月上路

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23/09/21

作者陳雅玲

行政院會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攝影組) 行政院會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攝影組)
為了杜絕投機、打炒房風氣,行政院會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從現行採各縣市歸戶方式,改為全國歸戶,稅率上限由原有3.6%提高至4.8%,針對單一自住稅率減低為1%,影響戶數約達445萬戶。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114年5月開徵房屋稅即適用新制。

財政部說明,根據房屋稅第五條規定,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授權各縣市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但部分縣市未訂定差別稅率,因而提出房屋稅修正草案2.0方案,考量現行房屋稅依房屋使用情形,按月計徵,稽徵作業繁複,應予簡化。

主要修正重點,將房屋非自住使用,調高差別稅率,從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方式,採取全數累進,而法定稅率除特定房屋外,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
而避免殃及無辜,也有排除條例,住家用房屋適用較低稅率。自住屬全國單一自住,將從原有1.2%降至1%,而非自住部分有三種排除狀況;

一是為了鼓勵房屋釋出租賃市場,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從原有1.5%~3.6%調降至1.5%~2.4%。
二是考量部分繼承屬非自願,因此繼承取得共有住家房屋原有1.5%~3.6%調降至1.5%~2.4%。
三是對建商待銷售住家房屋,予以2年銷售期間,持有2年內,稅率維持在2%至3.6%。

另外,針對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適用對象,過去不限對象、戶數,現修正後非屬自然人不得適用,自然人以全國3戶為限,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取巧適用免稅

財政部更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修正草案若發布實施,對於調整單一自住稅率為1%,受益戶數310萬戶,減徵稅額2.35億元;其他調整非自住稅率,影響戶數達399~438萬戶,稅收增加22~32億元,另外限制低價房屋免稅,影響戶數7.8萬戶,稅收增加0.7億元。該修正草案推估明年7月1日上路,換句話說,114年度5月開徵房屋稅即適用新制課徵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