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福︱又是放羊的孩子! 消防警報誤動作頻繁 萬一出問題誰負責?
社區消防警報系統「設備」壽命到期,正常來說會由機電維護公司提出改善計畫。(圖/徐春福提供)
最近收到一通來自學生的電話,詢問自家社區已經30年,最近大樓消防警報誤傳動作頻繁,如果哪一次真的發生火災,但警報未響,到底是誰該負責?
在台灣屋齡(使用執照)超出30年以上的老屋占48%,這些老屋住了很多長者,長者行動不便,更顯現出老屋安全的重要性。
從建築物長期修繕計畫觀點,針對台灣大樓警報系統穩定的生命週期統計,大約在15年(正負五年之間)左右,也就是從產品品質的優劣預估,大約每10~20年會更換一次「消防警報系統」。
何時更換最為恰當?
依台灣「大樓委員會」的習慣,將會使用到它不能用為止,亦即,當警報「誤動作」(應該動作而不動作,或不該動作而動作)頻繁時,表示它的壽命到了。此時,機電(或消防)維護工程師就要去判斷是「消防受信總機」的問題,還是「中繼器」或「感知器」的問題?主動向「管理委員會」提出一份改善報告書。
假設真的發生出現火災而警報未響,誰該負責?一般來說,按照正常情況下,社區都會聘請「機電維護公司」服務維護,以保障社區設備的正常運作。當社區消防警報系統之「設備」已經到了生命週期必須更換時,此時,機電維護公司有義務主動向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並提出改善明細之預算估價。當機電維護公司有提出而「委員會」拖延或不改善造成災害發生,此時就是「委員會」負責,如機電維護公司未主動提出,則機電維護公司未善盡專業責任告知,則應由機電維護公司負責。
如果,直到設備「生命終了」才願意更換其實是屬於消極作為,建議社區應依應照原製造商提議(如15年安全壽命期)主動去更換它,從源頭做好「預防保養」才是正確。現階段日本都已經這樣做了,值得國內社區住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