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200%上調240% 新北市9處容積放寬12月上路
新北市完成9 處地區原本未臨接8米以上道路住宅區容積率提高。(圖/新北市月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針對板橋、三重、新莊及中永和等9處都計區完成土管要點法定程序檢討,並於1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將原本未臨接8米以上道路住宅區容積率有條件從200%放寬為240%,充分展現市府加速推動都更改建決心。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黃國峰局長表示,侯市長於行動治理接獲板橋等地方里長之建言後,立即指示在兼顧地區防災、交通、環境容受力等面向下,有條件檢討放寬容積率,以加速地區都更改建;經檢討本次9處都計區內,可適用之住宅區面積約170公頃,將有效帶動大街廓內老舊建築之更新改建,未來採都市更新開發之住宅區基地,其臨6公尺以上未達8公尺道路或現有巷道者,基準容積率得從現行200%酌予調高為240%。
城鄉局進一步補充,因指定須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故未來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將對基地周邊之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步行系統留設等面向進行整合考量,營造友善步行空間系統,在都市更新改建的同時,兼顧地區防災需求及交通容受力,創造地區最大環境效益。本案已於1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僅歷時3個月,展現新北市府政策推動執行效率。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黃國峰局長表示,侯市長於行動治理接獲板橋等地方里長之建言後,立即指示在兼顧地區防災、交通、環境容受力等面向下,有條件檢討放寬容積率,以加速地區都更改建;經檢討本次9處都計區內,可適用之住宅區面積約170公頃,將有效帶動大街廓內老舊建築之更新改建,未來採都市更新開發之住宅區基地,其臨6公尺以上未達8公尺道路或現有巷道者,基準容積率得從現行200%酌予調高為240%。
城鄉局進一步補充,因指定須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故未來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將對基地周邊之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步行系統留設等面向進行整合考量,營造友善步行空間系統,在都市更新改建的同時,兼顧地區防災需求及交通容受力,創造地區最大環境效益。本案已於1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僅歷時3個月,展現新北市府政策推動執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