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拋住宅新政!「可負擔住宅」鄰捷運輕鬆買 率先試辦鎖定這三區 

社會住宅

發布日期2025/08/28

作者陳雅玲

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江南志說明「可負擔住宅」政策運作機制。(圖/彭世杰) 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江南志說明「可負擔住宅」政策運作機制。(圖/彭世杰)
「以後年輕人在桃園也可以買得起房子!」桃園是六都平均最年輕的城市,近年來磁吸雙北居民移居,隨著桃園鐵路地下化百年建設在進行中,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江南志也拋出桃園率先全台的「可負擔住宅」政策,在社宅租賃之外,研議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子,初步已經鎖定中壢體育園區、機捷A20與A21等3大整體開發區,房價甚至有可能2字頭,最快明年推動上路。

「可負擔住宅」政策不同於過往合宜住宅,閉鎖期只有10年,而是屬於封閉性市場買賣機制,未來轉售只能回售給市府,這項政策構想類似新加坡組屋,以輕鬆可負擔的價格照顧人民居住需求,讓住宅去商品化回歸到住宅的本質。

談這項政策構想的源起,江南志表示,看過許多先進國家大城市在都市更新與轉型後,城市風貌雖然變得更現代與繁榮,但逐漸也成為少數人才能負擔的城市空間。像是雙北捷運站週邊高密度開發,但也是房價最貴的區域,對於多數人來說還是無法就近享受捷運的便捷性。

「可負擔住宅是桃園首創想要嘗試的制度。」江南志進一步說明,未來可負擔住宅的買賣,都將透過住都中心統一進行,價格部分也會受到《自治條例》的規範,設定合理的房價回推機制,例如夫妻年收150萬,房貸支出控制在總收入3成以內,推算出可負擔房價約每坪2字頭左右,目的讓民眾房貸與生活品質能夠兼顧。

目前桃園市府正在修訂《自治條例》草案,就銷售對象、價格、強制買賣機制研議相關規範,適用對象初步設定在25至45歲,導入評分制度,優先供給已婚或育有子女者。對於初入社會或正在創業的青年,可先申請入住社會住宅,待成家立業、累積資產後,再轉而申請購買可負擔住宅。

至於可負擔住宅的來源,江南志表示,主要來源有兩個:一是都更案,如公辦都更的回饋公益設施,把可負擔住宅政策列為項目之一;二是整體開發區,開發商在開發的同時,要求回饋一定比例的可負擔住宅。透過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提升基準容積率,鼓勵建商捐、建住宅做為可負擔住宅。

江南志透露,正在修定《自治條例》草案,預計今年提送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最快明年上路。而最快能看到可負擔住宅釋出,初期會是中壢體育園區先行試辦,之後還有機捷A20與A21等整體開發區,釋出量體約莫約達3千戶,不過這也要納入興建工程時間。

江南志強調,透過這套完整機制,希望能打造一個良性循環的住宅政策模式——由開發案回饋可負擔住宅,住宅銷售所得再投入社會住宅興建,進而建立財務健全、永續運作的住房供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