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更案2/1起 只認「新版同意書」

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22/01/20

作者住展房屋網

為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台北市政府於2020年11月2日修正發布《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同意書重複出具及撤銷作業要點》,明訂自今(2022)年2月1日起,都更案需以新版同意書報核,並載明「更新後分類比率或權利價值比率」。

台北市都更處說明,本次釋出的新版同意書,與舊版主要有2項差異:

一、新版同意書須載明「更新後分類比率」或「權利價值比率」

台北市都更處表示,為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修正,及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6月12日公布的新版同意書格式,新版同意書上須載明「更新後分類比率或權利價值比率」;想要以舊式同意書報核者,最遲要在今年1月31日前提送事業計畫報核;自2月1日起,報核的事業計畫若「未載明更新後分配比率或權利價值比率」,或是「未依格式填具」,將不計入同意比率計算。

二、撤銷方式更明確、透明,減少爭議

台北市都更處說明,過往都更案件遇到所有權人想撤銷同意時,需在雙方說明權利義務是否相同後,再提請審議會審議;但自2月1日起,凡是適用新版同意書的都更案件,若所有權人想要撤銷同意,將以公開展覽的事業計畫所載「分配比率」或「權利價值比率」是否低於同意書所載,作為所有權人可否撤銷同意的認定依據,藉由清楚明瞭的認定方式,避免所有權人與實施者因認知不同,產生爭議。
※本文轉載自住展房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