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政策推手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

黑夜已經過去後面的路是加快都更

產業推手

發布日期2020/09/18

作者陳雅玲


「不只中央修法,加上地方政府配套執行、採用行政審議以及業界投入參與,當整套系統到位,操作度愈來愈成熟時,接下來,重建量能衝刺是會非常快速!」在《危老條例》上路之初,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就曾向《財訊》預告,猶如死水一攤的老屋重建將會重生。

這句話言猶在耳。今年5月各縣市申請危老案件果然呈現爆量,皆創下單月申請紀錄,其中台北市、新北市,接續6月申請件數依舊突破前高,分別來到530件、280件。這與2018年每月平均件數僅有11件相較,呈現倍數大幅成長,不難看見政策奏效,市場由冷清轉趨熱絡,對老屋重建的信心也回來了。

對於這樣的成效,花敬群從一路催生到推動《危老條例》上路,他特別有感觸地說,「至少黑夜已經過去,大家也認同太陽會升起,但現在只是見到清晨曙光的時候。」他認為,不能因為今天有幾百件案件,就沾沾自喜,其實後面的路還很漫長。

構思下一階段目標 面對核心議題加強處理

花敬群心裡清楚知道,市場上整體信心和樂觀情緒愈來愈好,操作危老和都更開始普及化;就政策而言,更應該面對核心議題加強處理。他口中說的加強處理,就是針對中高樓層建築物。目前在實務操作上,中高樓層整合成功相當不易,除了所有權人多、產權複雜,很大的主因是原有容積大於法定容積,對所有權人改建誘因不足,分回坪數與原持有坪數落差過大。

然而,從過往經驗發現,中高樓層耐震度不足,造成災害損傷往往是難以收拾,像過去的雲門翠堤、維冠金龍大樓都是引以為鑑的例子。花敬群表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和《危老條例》制定很大的初衷,在於喚起民眾對自有建築物結構安全的重視,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但現在中高樓層推動改建不如預期,目前正在研議修法解決這部分的問題。

他透露,針對中高樓層建築物未來將有兩個方向:一是提高重建獎勵誘因;二是鎖定危險的建築物,建立強制處理機制。在提高獎勵誘因部分,不排除放寬容積上限,也就是以原有容積為基數給予獎勵,但採取逐項申請方式。另外,屬於危險的中高樓層則是直接給予原有容積的30%,不過,像這樣的社區如果絕大多數住戶同意重建,政府也會展現公權力,根據《建築法》第81條強制拆除,不用經過都更多次協調再來拆除。

目前政府透過結構快篩,初步掌握國內危險建物的情況,花敬群期望真正危險的中高樓層集合住宅能夠盡快改建;接下來,修法也要強制要求建物進行耐震評估,他訂下目標,希望未來一年建立制度,除了政府主動處理,民眾也能自主申請耐震評估,主動為自己生命財產把關。

敦促加快都更步調 針對審議制度大改造

除了現階段將目標鎖定中高樓層集合住宅外,現在市場上明顯重危老而輕都更,花敬群表示,今年4月《危老條例》修法也是檢討業界所擔心的問題:危老重建案多數基地小,有破壞城市景觀之虞,因而採取規模獎勵銜接時程獎勵,並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藉由擴大危老操作面積,引導大家回歸到都更的本質。

對花敬群來說,危老像是一場實驗,歸納出來的成功模式,實際就是成就加快都更的養分,未來改革將著眼於「簡化再簡化」「明確再明確」。舉例來說,過去為人詬病的審議時間冗長,光是審查項目多達20幾項,委員會具有刪減容積獎勵的權力,反而增加實施者與所有權人之間的不信任感。

花敬群說,都更委員審議制度將重新調整,未來朝向簡化審議項目、明確規範審議內容,藉以縮短審議時間。更重要的一部分是,都更審議委員會應擔起裁判者的角色,協助處理實施者與所有權人的爭議。

另一方面,都更獎勵已趨向明確化,由審議制改為行政審查制,只要符合項目就直接給予容獎。未來對於爭議不多的都更案,應是限定審議時間不超過1年,如同雙北推出的「都更168專案」「都市更新106重建專案計畫」,這些環節與地方政府溝通都是相當樂觀其成。

定調簡單、明確好操作 未來危老、都更普及化 

「總的來說,都更審議內容明確、時間大幅縮短以及獎勵明確化,都更其實可以像危老一樣,具有信賴度和可信度,加上稅捐減免、容積獎勵等誘因其實是優於危老,」花敬群認為,未來都更應該回歸到制式化,與危老拉近距離,同樣操作容易、簡單,當然會愈做愈好、愈來愈普及化,都更案數量也會逐步增加。

但在樂觀之餘,花敬群也提出內心的擔憂。主要是這幾年危老案件增加,除了歸因政策推動之外,很大一個因素是房價處於相對穩定,有利於推動整合,如今房市有蠢動之勢,一旦出現炒作之風,勢必會讓都更腳步慢下來。關於這一點,花敬群回應,「必要時,政府就會出手打房」。

畢竟從危老到都更,就國家而言,最終推進目標是都市再發展,進而「都市再生」。不過,他也指出,台灣都市再生的能力,還需要一步一步深化和扎根,如同學習的過程,從小到大一步一步成就。現階段的他,最重要的課題,就是如何讓都更變得和危老一樣簡單。

 

花敬群 PROFILE
現職:內政部政務次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博士
經歷: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