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大同路公辦都更案 經過一年代拆協調終於點頭
新北市位於汐止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經都更事權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仍有不同意戶,由實施者向市府申請代拆,經過協調機制,該案在市府未拆除前,拆遷戶與實施者達共識,最後撤回代拆除申請,目前已經拆除完成。
該案為新北市府財政局公辦案件,基地面積4,436平方公尺,更新前為3層約50年以上建築物共18戶,更新後預計興建2棟地上15層地下4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共270戶。
新北都更處表示,該案於今年1月13日核定,其間歷經3次私調未果,雙方進入市府的公調程序,在經過協調小組努力後,將雙方的意見不斷聚焦收斂,最終實施者與拆遷戶取得共識,歡喜邁入下一階段,預計2024年底完工。
為了不讓少數不同意戶,阻礙推動都更的進度,新北市自2019年頒布代拆辦法,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若只有20%以下的不同意戶,就可依程序向市府申請代拆,其間,新北市府曾代拆「新店寶強段」與「板橋江子翠段」二案。目前為了加速推動危險建物重建,今年11月23日修正代拆辦法,針對危險建物若有不同意戶,免除公、私調程序,直接提送都更大會報告,可依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以加速危險建物拆除重建。
目前新北市公辦都更案件完成審議的已有8案,另外尚有4案正在審議中的案件,分別位於板橋、中和、永和及三重,以行政機關翻轉升級擴散週邊鄰近老屋重建。
該案為新北市府財政局公辦案件,基地面積4,436平方公尺,更新前為3層約50年以上建築物共18戶,更新後預計興建2棟地上15層地下4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共270戶。
新北都更處表示,該案於今年1月13日核定,其間歷經3次私調未果,雙方進入市府的公調程序,在經過協調小組努力後,將雙方的意見不斷聚焦收斂,最終實施者與拆遷戶取得共識,歡喜邁入下一階段,預計2024年底完工。
為了不讓少數不同意戶,阻礙推動都更的進度,新北市自2019年頒布代拆辦法,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若只有20%以下的不同意戶,就可依程序向市府申請代拆,其間,新北市府曾代拆「新店寶強段」與「板橋江子翠段」二案。目前為了加速推動危險建物重建,今年11月23日修正代拆辦法,針對危險建物若有不同意戶,免除公、私調程序,直接提送都更大會報告,可依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以加速危險建物拆除重建。
目前新北市公辦都更案件完成審議的已有8案,另外尚有4案正在審議中的案件,分別位於板橋、中和、永和及三重,以行政機關翻轉升級擴散週邊鄰近老屋重建。
汐止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更新前後的對照圖。(圖/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