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百億危老案爆爭議 攸關重建分配先釐清3大關鍵點
台北市東區百億危老大案的「連雲玥恒」,意外傳出地主集結舉牌抗議事件。(攝/彭世杰)
被視為台北市東區百億大案的「連雲玥恒」,日前意外傳出地主集結舉牌抗議事件。這件危老重建案,建商僅以8個月神速整合該案,從申請到核准通過只花1年,原本被視為美事一樁;如今,地主組成自救會卻訴求重建分回不公、1樓店面價值減損恐有欺詐之嫌,為這起難得的黃金地段重建案蒙上陰影。
「100個重建戶,最起碼有1000個疑難雜症。」曾任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的仲裁人莊孟翰,一句話道盡老屋整合重建的高難度。有意參與重建的住戶,最關心的莫過於自身權利分配問題,諸如分配比例多少?房屋價值如何計算?分回坪數是否公平?但都更條件牽涉法規、房價、造價、景氣波動等等,無一不是變數,這也造成住戶之間、住戶與建商互不信任,成為重建最大的阻力。
1樓最棘手 分配比最難喬
想要避免「連雲玥恒」爭議發生,不論是地主與住戶,都需要釐清攸關重建分配的3大關鍵。第1,先天法規限制,1樓店面原有面積難分回。一般來說,店面因受到土地建蔽率減少,縮減幅度會依不同基地條件、建築設計而不同。早期,一塊基地房子是蓋到滿,以商業區來說,過去建蔽率80%,現行法規降至75~65%,等同建物面積變小。
而且,重建蓋大樓後,1樓需要門廳、電梯、樓梯等空間,總面寬勢必又再縮減。簡言之,假若原本有10間店面,重建後不僅數量會減少,甚至連面寬都會有所影響。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這是老公寓改建普遍會遇到的問題,造成1樓店面重建意願偏低,實務上會因為減損店面價值,改為分回樓上坪數;但對於位於地段佳、商效高的,地主不一定同意。因此通常如果1樓地主是投資客,或是地主也認為店面效益遞減,願意改分回樓上住宅,才能擺平「僧多粥少」的難題。
第2,重建分配的方式。如果以「協議合建」方式分配進行危老重建,多屬於合建分屋,雙方只要約定一定合建條件,不論內容繁簡合約即可成立。
長期專攻《營建法》、審閱逾五百份合建契約的律師蔡志揚表示,許多合建契約約定地主可分配房屋面積,僅約定一定數值,並未敘明數字如何計算。以1樓來說,計算就有依建蔽率面積、實際可設計面積、權狀面積、室內面積等方式;當中如何約定1樓該分配多少,或分不回面積如何換算到樓上面積,當中學問相當大。
一般協議合建比,建商會就總價值扣除支出總成本、獲利,得出地主分配權益,如果1樓要求多分一點,相對樓上地主就少分,畢竟餅只有一塊。實務上,1樓價值評定複雜度高,就連律師審閱合約費用收取也相對高,但究竟是要站在整合圓滿創造雙贏,還是完全按照市價估算?這是建商與地主不斷協調取得平衡的一個過程。
採權利變換 重建免延宕
如果住戶擔心議約能力不足權益受損,可考慮重建分配另一方式「權利變換」,即導入估價機制,會依樓層別效用比、各宗土地臨路的條件進行估算,更新前房地估價愈高,其權利價值就愈大。相關估價、成本提列會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書,再送件都更審議會由政府審查把關,過程中在公聽會、聽證會也能表達異議。
第3,如果重建爭議仍不休,如屬協議合建為私定契約,基於私法自治一旦簽約就具法律約束力,必須透過調解、仲裁及訴訟手段。一般仲裁依標的金額收取費用,比訴訟費用低,但協調採衡平原則,大家互讓條件、仲裁判斷書等同法律效力,不同意則走上訴訟。協議合建也經常發生因少數爭議致使整個案子延宕,而權利變換立法是顧及多數人權益,即使產生爭議,也不至於影響重建進度。
整合重建是一條漫長的過程,不論採取何種模式,合約至少要經過律師、估價師審閱,以免因小失大。同時合約內容也要明訂找補依據、雙方違約罰則以及退場機制,少數建商會提出地主土地抵押,換取更大坪數,在簽訂合約時須更為謹慎,才能避免一樁美事演變成一場官司。
「100個重建戶,最起碼有1000個疑難雜症。」曾任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的仲裁人莊孟翰,一句話道盡老屋整合重建的高難度。有意參與重建的住戶,最關心的莫過於自身權利分配問題,諸如分配比例多少?房屋價值如何計算?分回坪數是否公平?但都更條件牽涉法規、房價、造價、景氣波動等等,無一不是變數,這也造成住戶之間、住戶與建商互不信任,成為重建最大的阻力。
1樓最棘手 分配比最難喬
想要避免「連雲玥恒」爭議發生,不論是地主與住戶,都需要釐清攸關重建分配的3大關鍵。第1,先天法規限制,1樓店面原有面積難分回。一般來說,店面因受到土地建蔽率減少,縮減幅度會依不同基地條件、建築設計而不同。早期,一塊基地房子是蓋到滿,以商業區來說,過去建蔽率80%,現行法規降至75~65%,等同建物面積變小。
而且,重建蓋大樓後,1樓需要門廳、電梯、樓梯等空間,總面寬勢必又再縮減。簡言之,假若原本有10間店面,重建後不僅數量會減少,甚至連面寬都會有所影響。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這是老公寓改建普遍會遇到的問題,造成1樓店面重建意願偏低,實務上會因為減損店面價值,改為分回樓上坪數;但對於位於地段佳、商效高的,地主不一定同意。因此通常如果1樓地主是投資客,或是地主也認為店面效益遞減,願意改分回樓上住宅,才能擺平「僧多粥少」的難題。
第2,重建分配的方式。如果以「協議合建」方式分配進行危老重建,多屬於合建分屋,雙方只要約定一定合建條件,不論內容繁簡合約即可成立。
長期專攻《營建法》、審閱逾五百份合建契約的律師蔡志揚表示,許多合建契約約定地主可分配房屋面積,僅約定一定數值,並未敘明數字如何計算。以1樓來說,計算就有依建蔽率面積、實際可設計面積、權狀面積、室內面積等方式;當中如何約定1樓該分配多少,或分不回面積如何換算到樓上面積,當中學問相當大。
一般協議合建比,建商會就總價值扣除支出總成本、獲利,得出地主分配權益,如果1樓要求多分一點,相對樓上地主就少分,畢竟餅只有一塊。實務上,1樓價值評定複雜度高,就連律師審閱合約費用收取也相對高,但究竟是要站在整合圓滿創造雙贏,還是完全按照市價估算?這是建商與地主不斷協調取得平衡的一個過程。
採權利變換 重建免延宕
如果住戶擔心議約能力不足權益受損,可考慮重建分配另一方式「權利變換」,即導入估價機制,會依樓層別效用比、各宗土地臨路的條件進行估算,更新前房地估價愈高,其權利價值就愈大。相關估價、成本提列會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書,再送件都更審議會由政府審查把關,過程中在公聽會、聽證會也能表達異議。
整合重建是一條漫長的過程,不論採取何種模式,合約至少要經過律師、估價師審閱,以免因小失大。同時合約內容也要明訂找補依據、雙方違約罰則以及退場機制,少數建商會提出地主土地抵押,換取更大坪數,在簽訂合約時須更為謹慎,才能避免一樁美事演變成一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