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儂
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研究專長都市與區域計畫、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土地利用、計量分析與計劃評估方法。 長久致力於推動地政學術研究發展及產學合作,並協助精進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同時是中央地政司住宅價格指數審議會委員、新竹縣政府縣政顧問等、不動產業各公協會的會務顧問,更贏得第27屆地政貢獻獎榮譽。

李家儂︱都更容獎放寬適用對象的正面效應

發布日期2024/10/21

都更條例65條的修正能加速舊建物的更新,提升建物的安全標準。(資料照) 都更條例65條的修正能加速舊建物的更新,提升建物的安全標準。(資料照)
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的影響,特別著眼於內政部提出的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對都市更新進程的促進作用。65條的修正旨在加速舊建物的更新改建,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進而提升建築物安全標準,以達到更高的居住品質與安全保障。

都市更新在現代城市規劃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地震多發的台灣,建築物的耐震性與居住安全成為政府施政重點之一。隨著台灣都市的快速發展,許多老舊建築在法定容積管制實施前已建成,這些建築的耐震性能較低,亟需進行改建。然而,由於更新誘因不足,許多建築物所有權人不願參與都市更新計畫。為解決此問題,內政部於113年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的修正草案,試圖透過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促進都市更新的整合,提升全國範圍內的建築安全。

台灣自921大地震以來,對建築物的耐震要求逐步提高。然而,在實施容積管制之前建造的許多建築,無法滿足現行法規標準。根據內政部的數據,全國有8,216棟六層樓以上的建築物,涉及約27萬戶居民,這些建築多為921地震前的產物,耐震能力普遍不足。

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僅適用於在實施容積管制前已完工的合法建築物,這使得部分仍處於申請建造執照過程中的建築無法享受都市更新政策的優惠。因此,修正草案將適用對象擴大至在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並針對已提交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案件提供優惠條件,以加速更新進程。

此次修法的主要目標在於增加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誘因。通過放寬原建築容積的適用範圍,建築所有權人將能更容易獲得重建的利益,並提高參與都市更新計畫的積極性。預計此舉將顯著加速老舊建物的更新,提升都市更新的效率。

此外,此次修法還將對台灣的耐震防護起到關鍵作用。921地震後,台灣政府強化了建築物的耐震標準,但許多早期建築仍未達到這些標準。透過擴大適用對象,更多老舊建築將有機會進行更新,進而提高整體城市的耐震能力,降低地震災害對民眾的影響。

雖然修法將帶來顯著的益處,但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仍面臨一些挑戰。首先,儘管容積放寬可能提高更新意願,但如何確保所有權人之間的協調仍是一大問題,特別是當涉及到多數決策或財務分擔時。其次,地方政府如何有效管理和審核大量的更新計畫,將考驗行政效能。

為應對這些挑戰,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 加強所有權人協商機制:政府應提供更多的法律與行政支持,以促進建築所有權人之間的共識,減少因協調不當而導致的更新延誤。

2. 提高行政效能:地方政府應制定更具彈性且高效的審核流程,以應對修法後可能激增的都市更新申請,確保政策推行順利。

3. 持續推動耐震政策教育:政府應加強對民眾進行耐震教育,強調都市更新的重要性,進而提高社會對此政策的支持度。

《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的推動,反映了台灣政府對於提升建築物耐震性能與居住安全的高度重視。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不僅有助於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還將加速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和整合,達成提升公共安全的目標。筆者認為,該修法具備相當的必要性與迫切性,期盼三讀通過後,能真正促進台灣的都市更新進程,為居民提供更安全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