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儂
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桃園推動都市更新專案辦公室計畫共同主持人、中華城市管理學會理事長。 長久致力於推動地政學術研究發展及產學合作,並協助精進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同時是中央地政司住宅價格指數審議會委員、新竹縣政府縣政顧問等、不動產業各公協會的會務顧問,更贏得第27屆地政貢獻獎榮譽。

李家儂︱桃園市首創容積銀行  積極補償古蹟

發布日期2025/09/01

桃園市發展城市的同時,面臨古蹟維護與都更並進的課題。(圖為燃藜第,桃園市文化提供。) 桃園市發展城市的同時,面臨古蹟維護與都更並進的課題。(圖為燃藜第,桃園市文化提供。)
桃園市因近年都市發展迅速,文資保存與開發衝突漸趨突出。桃園過去作為縣級單位時,文資容積移轉少有操作,但升格直轄市後開始面臨古蹟維護與都更並進的課題。

其中引發全國關注的是「燃藜第」古蹟風波。燃藜第為桃園市楊梅區一處百年傳統民居,曾面臨拆除危機,引發輿論譁然。2020年文化部公告全國文化古蹟容積移轉新政策,但地方反映誘因不足,多數縣市的古蹟容積仍「掛零」交易。為避免類似燃藜第的古蹟因補償不佳而遭蓄意毀損或拆除,桃園市率先全國修法,祭出更積極的補償方案  。

2024年,桃園市政府宣布將透過地方自治立法,對列入保存價值的私有古蹟啟動政府收購加容積銀行的雙重機制。根據媒體報導,桃園市研擬由市府運用都市發展基金,以市價徵收方式直接買下危及保存的古蹟,如燃藜第紅樓事件中,市府即考慮出資收購該古蹟產權,以杜絕持有人因覬覦土地利益而拆屋。
 
收購後原本因指定為古蹟土地受限的開發權(容積)則交由市府管理,納入「容積銀行」統籌運用。容積銀行將扮演中介平台角色,將政府收購古蹟所剩餘容積集中管理,配合都市發展需求釋出供開發商申請以市價購買,容積出售所得價金回補都發基金。透過此舉,古蹟所有人可以獲得合理補償(市價收購),而非苦等容積售出;開發商也能視需求從容積銀行取得增加容積,以滿足開發需要。此構想可謂讓政府成為「買家」,以解決文化資產容積在市場上缺乏買家的窘境。

桃園市此政策尚在推行初期,尚待法制面配套完善。然而,從中可見桃園積極回應813號解釋與文資法修法精神,在地方層級主動加碼保障文化資產。事實上,桃園市過去在文化資產相關容積議題上已有所創新。

早年桃園縣為保存眷村文化,即曾探討以容積移轉方式將需保存的眷村建物容積移出,並評估適合的接受地區原則。有碩論研究以桃園縣眷村為例,提出眷村保存容積移轉之接受地區評估準則。雖然該構想最終因眷村改建政策改變而未全面實施,但顯示桃園對運用容積移轉保存地方文化記憶早有關注。

整體而言,桃園市以「政府主導收購+容積銀行」的模式,為全國文資容積移轉提供了一條新路徑。此舉倘若成功,不僅可挽救瀕危古蹟,也可讓市場上逐步建立對文化資產容積的需求(由政府創造需求,再引導民間接手)。當然,挑戰在於所需財政資源龐大以及容積銀行運作的透明效率。未來桃園案例之成效,值得其他縣市參考觀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