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放寬原容積適用對象  估計27萬戶老屋受惠

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24/07/16

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

都更條例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已送請立法院審議。(資料照) 都更條例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已送請立法院審議。(資料照)
台灣地震頻繁,為鼓勵老舊危險建物加入重建,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修法後,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是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經過修法,將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期望增加改建誘因來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

內政部補充,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修正後原建築容積獎勵的規定。

據推動都更業者的說法,目前台北市至少有一、二十個都更案卡住,就是有不少都更老屋是在容積管制前取得建照的建物,應該也適用原容大於法容這項容獎申請的資格,因此不少案件正在等待法規通過。

如果適用「原容大於法容」這項容獎,依規定,可按原建築容積興建,或擇優選擇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的10%獎勵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