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重建設綠屋頂  容積獎勵最高拿4%

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22/03/02

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

大安區懷生段一小段928地號都市更新案。(圖/北市更新處提供) 大安區懷生段一小段928地號都市更新案。(圖/北市更新處提供)
為提早因應極端氣候的現象對城市帶來衝擊,打造韌性城市以呼應SDGs永續發展是時勢所趨,北市都更處近日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增訂「建築物屋頂平臺及立面垂直綠化」容積獎勵項目,未來申請都市更新的建物可申請建置綠屋頂,最高獎勵為基準容積可加乘4%!

為加快城市轉型腳步,除由公部門帶頭示範,更需積極向外推展,「由公而私、由內而外」,此次北市增訂「建築物屋頂平臺及立面垂直綠化」容積獎勵項目,只要綠覆率達「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第5條法定之各類建築基地綠覆率1.6倍以上,且屋頂平臺及立面方式垂直綠覆面積占總綠覆面積1/2以上者,按所達倍數級距核給基準容積2%、3%及4%的獎勵額度。

另外,如與「綠建築標章」容積獎勵項目之「綠化量指標」不得重複原則下,可以同時申請2項獎勵項目,對於零碳城市推展可說是重要里程。

柯文哲市長表示,臺北市將善盡地球公民義務,勇於承擔國際減碳責任,並且追求2050淨零排放願景,期望臺北市成為一清新、舒適與放鬆會呼吸的宜居永續城市。

北市更新處表示,面對全球極端氣候變遷,北市府目前28個權責單位針對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物落實永續臺北海綿城市及田園城市施政目標,顯有成效。另北市都市更新處自99年辦理公辦都市更新案以來,已有33件公辦案件,其中16件申請「綠建築標章」,相當於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換言之,透過容積獎勵落實永續發展實有正向助益!

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3地號都市更新案。(圖/北市更新處提供)